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GXCG2024-C3-*****-GDZB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G2024-C3-*****-GDZB

项目名称: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

1项

一、项目概况

党的二十大对建设法治中国、数字中国作出战略部署。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司法行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十四五”司法行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对全面推进“智慧法治”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广西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建设、整体推进”原则,推进建设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

本期广西司法行政法治信息化协同平台项目(一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践行“一规划、两纲要”总体要求和法治领域改革纲要,以智能化为方向、以大数据为抓手、以网络安全为底线,按照国家、司法部和自治区有关法治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建设完善广西司法行政一体化工作门户、智慧法治大脑、法治建设子平台、守法普法子平台、运维监管支撑平台、综合保障等应用,完成广西司法行政视频督查管理等系统信创等内容(具体以充分调研论证后的结论为准)。本期投资估算2000万元。

▲二、项目总体要求

1.供应商在开展前期咨询设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建设单位整体的信息化和信息化建设现状,为本项目的信息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出具体的技术比选。咨询设计成果以通过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核,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需求以及通过建设单位审核为交付标准,如项目不能通过建设单位审核,供应商承诺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修改直至最终通过。

2.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咨询设计的调研和需求分析工作,充分收集当前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现状等项目前期工作资料。通过分析国内先进省市同类项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情况,深入分析和总结出项目背景,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意义、必要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3.研究和明确项目的建设思路,包括建设依据、建设思路、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分析并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总体投资估算等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约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3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磋商。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3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竞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412

银行账号:450*****655*********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2.1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 址:南宁市星湖北二里一号

联系方式:黎工,联系电话: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电话:0771-*******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标签: 信息化 行政 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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