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道路淹没专项灾后恢复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道路淹没专项灾后恢复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道路淹没专项灾后恢复工程施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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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10********)已由水利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大(1)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10********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道路淹没专项灾后恢复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范围: 本项目属于道路灾后修复工程,道路全长80.65km,起点K0+000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主干道,终点K80+650。涉及内容包含:(1)道路设施恢复: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量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电力设施恢复:35kV电缆线路迁改(含:电缆敷设安装、接地工程等),具体工程量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施工临时设施建设:施工交通、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等设施(发包人提供的除外),仓库和堆料场、临时房屋建筑等。(4)上述工作内容的缺陷责任期服务以及协助项目法人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和移交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担任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被列入失信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及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3月05日到 2024年03月27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7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7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阅帮助中心;2.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相关文件;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5.本标段招标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cjg.mwr.gov.cn/。6.本项目计划工期:2024年4月3日开工,2024年5月30日前完工,总工期为57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天南路东威大厦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 系 人:杨冰然 联 系 人:赵悦
电 话:150*****271 电 话:158*****933
电子邮件:*********@qq.com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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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标签: 水利枢纽 工程施工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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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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