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报废设备处置公告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报废设备处置公告

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的规定,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将对一批已经市财政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和电子设备进行处置。
处置程序:
发布公告:自2016年2月16日发布,至3月11日截止。
报名:自即日起至3月11日16:00截止。
要求:1、有意收购报废设备的商家需具有报废品回收资质。
2、回收方承诺所回收报废医疗设备不作二手医疗设备使用,仅供维修时拆零配件使用、或以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利用,如违背承诺所发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均由回收方负责。
处置办法:
1、现场查看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2、符合要求的回收方以竟争性报价方式,出价高者得。
3、先付全款,后搬运报废物资。

单位名称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医学装备处
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
联系人:孙光荣
电话:021-6630 1109
传真:201-6630 13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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