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实际是由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检验实验室、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实验室四个项目组成,项目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实际项目人有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三个单位。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开招标,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对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1.2湘财采计[2016]001665(药检院)

湘财采计[2016]001588(食检院)

招标编号:GLTC——2016HN19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510号

建设规模: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实际是由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检验实验室、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实验室四个项目组成, 将上述四个项目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为两栋检验检测大楼,其中1#栋为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包括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湖南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实验室);2#栋为湖南省食品检验实验室大楼。总建筑面积为35300.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94.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05.58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计算为准。

投资规模:项目工程概算为人民币17033.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791.1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工期要求:12个月,同时要求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17年1月26日前完成主体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包含项目单体土建工程、室内安装(含水电安装、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其中弱电系统只进行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的预埋线管、终端插口和建筑物每层桥架安装)、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围墙、挡土墙、垃圾站、成品门卫及电动门、雨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室外水电及室外绿化等),不包含电梯安装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纯水设备采购、室外高压线及配电房内的全部变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情况违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的。

3.8 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3.9 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3.10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不含9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 00 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9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 时 00 分。

10.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电话: 0731-********/169。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段439号浏阳河畔1栋

联 系 人:龙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曹先生 冯先生

电 话:****-********、85177560

传 真:0731-85177567-822

邮 箱:5171588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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