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鸾H1平台供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包鸾H1平台供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包鸾H1平台供水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鸾H1平台供水服务(第二次)已由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包鸾H1平台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包鸾镇亭子垭村5组,位于忠县-丰都区块大耳山背斜核部。根据招标人勘探开发部署及生产需要,包鸾H1平台钻井、压裂及生产用水由传统的自筹资金自建,调整为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合作模式,项目所需全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筹措,根据招标人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供水工程建设并负责设备设施维护,招标人根据包鸾H1平台的水量与投标人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到平台水量×当期阶段中标水综合单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丰都区块包鸾H1平台供水工程建设,建设规模6000m3/d,小时供水不小于300m3,供水期3年内供水总量不低于20万立方米(招标人承诺保底),供水期10年内供水总量预计可达到160万立方米(招标人不承诺保底),内容涵盖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
2.3合作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可研报告)进行投资建设并负责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招标人按照包鸾H1平台收获水量与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为合同及《服务通知书》预定的单方水综合单价。
2.4招标人承诺:包鸾H1平台在服务期头3年内,钻井、压裂及生产用水总用水量不低于20万m3,三年用水量不足20万m3,招标人依据累计总用水量与20万立方米保底总用水量的差额予以补差结算。补差结算方式如下:补差结算费用=(3年保底总用水量—3年内累计总用水量)×(第一阶段中标单价—单位水资源费),其中水量单位为立方米、中标单价单位为元/立方米、单位水资源费单位为元/立方米。单位水资源费依据中标人向招标人报备的与水源管理单位达成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确定。
2.5服务方式:为包鸾H1平台钻井、试油及生产提供供水服务,包括项目全过程投资、建设及运行维护。
2.6服务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包鸾H1平台钻井、试油及生产相关区域)。
2.7服务周期:建设期60天,运行维护服务期3年,3年后服务周期以招标人当期发出的《服务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服务周期为准。若3年期满,招标人未发出新的《服务通知书》,则本标的涉及的服务结束,合同终止。服务周期预计最长不超过10年,10年后若需继续延长服务期,需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在中国境内成立1年时间以上,且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人民币以上。
3.2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
3.3近5年内承建或投资建设过2个及以上单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管道工程或供水系统工程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4月28日至 2016年05月03日,上午 8:30 时至 17: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19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1号高科财 富园1号C幢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联系人:邹老师 | 联系人:沈老师、周老师 |
电 话:023-63056813 | 电 话:023-68484443/13640538013 |
传 真:023-61967128 | 传 真:023-63548795 |
2016年04月28日
标签: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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