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尼下码头新增开发边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昌江黎族自治县尼下码头新增开发边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昌江黎族自治县尼下码头新增开发边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内容
为了提高群众参与规划的积极性,让规划充分体现广大民众的意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尼下码头新增开发边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成果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规划依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作为本次规划项目地块用地红线,但由于区域控规尚未覆盖,地块缺乏规划体系引导及指标管控依据。因此,为了合理有效引导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编制《昌江黎族自治县尼下码头新增开发边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和规模:规划依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作为本规划地块用地红线范围,面积约5.25公顷,合计78.75亩。
3、项目区位: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江东岸,尼下村西侧约1.7公里,西侧紧邻尼下码头,距离七叉镇区约4公里,距离昌江县城石碌镇镇区约26公里车程。
(二)指标拟定
1、用地性质: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范围内地块建设内容包括旅馆用地和零售商业混合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2、地块编码:规划区域内地块的开发建设,应符合本规划地块分图则的规定,严格按照地块控制指标,并参考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内仅管控地块A-01的开发建设强度。
3、容积率:地块规划容积率按≤0.8控制。
4、建筑密度:地块规划建筑密度按≤35%控制。
5、建筑高度:地块规划建筑高度按≤20米控制。
6、绿地率:地块规划绿地率按≥35%控制。
7、停车泊位:机动车指标依据《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的要求进行配置,昌江属于Ⅲ类区域,旅馆用地机动车位配置按0.4个车位/客房进行配建;零售商业用地机动车位配置按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8、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充电基础设施配置依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新建商业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既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停车场的产权(经营)单位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不低于20%停车位的配建比例,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9、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 用地 代码 | 用地 性质 | 用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限高 (≤M) | 绿地率 (≥%) | 机动 车位 (个) | 充电 设施(个) | 备注 |
A-1-01 | 旅馆/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 *****.18 | 0.8 | 35 | 20 | 35 | 旅馆用地:0.4个车位/客房;零售商业用地: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充电设施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 | 混合比例:旅馆建筑计容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70%,零售商业建筑计容面积不高于总建筑面积30% | |
A-1-0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4204.62 | - | - | - | - | 1.0车位/90㎡用地面积 | 充电设施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 | - | |
A-2-01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3826.62 | - | - | - | - | 1.0车位/30㎡用地面积 | 充电设施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 | - |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尼下码头新增开发边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稿(详细内容请现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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