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东方市2024年强制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服务的公示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东方市2024年强制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服务的公示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东方市2024年强制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服务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市2024年强制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2.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检定2024年东方市区域内在“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冷水水表、电表、燃气表等市内无检定能力的计量器具,每年检定数量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安排以及报检用户需求为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总预算:50万元/每年(实际金额以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5.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资格条件

1.检定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检定机构需具有电动汽车充电桩、冷水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资质。

3.检定机构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检定机构开展项目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每项目应至少具有2人持注册计量师资格。

5.检定机构需在“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到。

6.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资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有效期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冷水水表、电表、燃气表等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4.报价文件并盖公章;

5.社会信用的自我承诺声明;

6.认为其他有利于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价价格,各单位的报价单价均应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实际结算以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2.报价文件需封入密封的信封并与其他资料文件分开。

3.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并5年内不得参与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采购项目。

五、报价评审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技术服务机构。确定技术服务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等方式告知。

六、报价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纸质件邮递。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纸质件的寄出凭证为准,逾期寄出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3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504室(联系人:林华海136*****841)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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