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羊招标公告

扶贫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阴县洪范池镇2014年和2015年省级扶贫开发项目及2014年市级扶贫开发项目,已经平扶贫办(2015)4号文、平扶贫办(2016)3号文、平贫办(2015)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平阴县洪范池镇人民政府,扶贫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阴县洪范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需购进小尾寒羊1007只,波尔山羊295只,山羊650只。

标段划分:作为一个标段发包。
计划工期(供货期):30天。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范围:发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引进、推广畜禽良种经营资质的公司或合作社组织。

3.2领取招标文件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证明副本;

(4)《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简单装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4月28 日至 2016 年5 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平阴县洪范池镇扶贫办公室报名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阴县洪范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葛树春 158*****539

崔庆强 130*****636


一、购进的绵羊或山羊体重在20-40公斤,且在2岁龄以下的健康母羊(以各村具体实施方案为准)。

二、购进的动物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痘、布鲁氏杆菌病)的饲养场。

三、购进的动物附有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证物相符的。

四、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有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动物免疫证明,且免疫证明和动物佩戴的免疫耳标相符。《养殖档案》免疫记录、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复印件,相关的系谱档案。

五、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监测的,必须有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实验室监测报告,且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六、购进的动物经临床检查健康且健壮,无其他明显疾病的。

七、购进的动物需在指定地点隔离20天,期间的费用及有发病死亡的,有购进者承担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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