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杨柳岸、班房等商业招标公告
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杨柳岸、班房等商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景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清明上河图景区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现根据景区规划发展需要,提升景区商业品质、丰富景区内涵,同时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需求,诚邀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家合作。
3.招商项目所在景区及点位
3.1杨柳岸店铺位置:大宋坊,面积约190㎡(不含庭院),可经营餐饮、小吃或工艺体验等。
3.2班房A店铺位置:大御街现永和大王隔壁吸烟区店面,面积约70㎡,可经营咖啡、甜品、工艺等。
注:上述经营内容最终报景区审核批复通过为准。
4.合作方式及合作期限
合作方式以承租模式,合作期限以双方洽谈结果为准。
5.合作要求
按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统一商铺/场地租赁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6.竞标须知
6.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2投标时需缴纳竞标保证金:¥*****.00元/项,具体详询景区商贸部。
6.3参标时携带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2份+法人代表委托书,汇款人即为竞标人,如非汇款本人参标需提供委托书1份(以企业名义参与竞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竞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4投标保证金退回:
6.4.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在宣布中标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4.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本部商贸部签批后无息退还。
6.5 如在招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6.6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的,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该标段作废标处理。同时,招标人有权向原中标方追缴项目中标数与标底或最新中标人的差额部分。
7.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7.1 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交纳完成后凭银行交款凭证联系招标人登记。投标保证金交付账号:
收款户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注明:XX景区XX项目投标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下午17时整;具体投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标未完成的项目全年持续招商)。
8.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景区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秦清路清明上河图东门商贸部
景区联系人:应女士137*****561(******)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电话:杜先生139*****559(******)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监督电话:施先生 136*****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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