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数字化体系营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数字化体系营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08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数字化体系营销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数字化体系营销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搭建长白山品牌数字化体系,包括数据平台、微信平台、会员积分、二维码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线上营销活动所需的技术支持;
2.3 服务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世纪大街99号长白山科技大厦;
2.4 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研发、安装调试完成,软件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买方有权根据企业需求情况进度调整系统平台的搭建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近五年(2011、2012、2013、2014、2015年)至少给5家企业提供过服务;
3.4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必须同时持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的2项及以上;
3.6投标人具备CMMI3(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须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世纪大街99号
联系人:吕新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陶情冶、张媛
2016年4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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