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房屋租赁评估服务的公告

关于采购房屋租赁评估服务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组织租赁房屋租金评估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省民委租赁房屋租金评估咨询服务

项目位置:兰州市城关区

评估面积:120㎡以内

项目内容: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租赁房屋租金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应评估报告和后续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000元(含税)以内。

付款方式: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后付清全款。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节能环保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及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二)信用资格: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特种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提交资料: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材料的只需提

供法人身份证明。

3.报价单(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资料时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其余资料无需密封。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8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及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价报送地点:省民委(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117号)215房间。联系人:张宝桂,联系电话:*******

(四)报价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按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供应商应考虑市场风险,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成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少报、漏报由供应商负责;报价不符合《询价函》要求内容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结果运用

询价小组将对各供应商报价材料进行审核,在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人预算价或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本次询价以作废处理。

本次询价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属省民委办公室。

附件:省民委租赁房屋租金评估咨询服务报价单(模版)

省民委办公室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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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估服务 房屋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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