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镇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大东镇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大东镇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镇直各单位、居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统筹力量、齐抓共管、精准施策、综合整治,形成全镇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协调机制,使校园周边市容、交通、消防、食品、文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健康文明、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成立组织

为了搞好此项工作,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宗平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徐洋担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镇派出所所长卢方田、大东学校校长金德志、市场监管分局局长周银成、安监办主任陈鹏、环整办主任吴从俊、文化站站长周鹏、居委会书记刘洋军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洋担任主任,吴从俊担任副主任,负责工作的统筹。

三、目标任务

针对中小学,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重点聚焦市容环境、交通和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着力开展5项整治。

(一)开展市容环境整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保洁不到位、垃圾容器配备不全、不文明养宠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校园周边市容秩序和环境质量。

(二)开展交通和治安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各类不文明交通及交通违法行为,整顿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管控,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危害校园治安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5人以上,下同)、食品加工经营等场所消防安全设置、火灾危险源、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四)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无证经营的食品加工、售卖、流动摊点食品安全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五)开展文化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等违规场所,售卖有色情、暴力等不良诱导的文具、玩具。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明确责任

居委会、城管队:负责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并对校园周边(住宅小区外)各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排查建档。重点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不文明养宠,以及沿街店铺影响逃生通道的超大广告设施、店招店牌、违法建设等进行查处。

派出所、联防队:负责校园周边交通和治安秩序整治。重点对校园周边上下学期间学生接送车辆、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对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管控,加强管制刀具管理,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霸凌行径,防止恶性暴力案件发生。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依规为综合整治提供执法保障。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加工点等场所无证经营、售卖“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流动摊点食品安全不达标、售卖带有色情、宣扬暴力、暗藏不良诱导的玩具、文具等突出问题进行查处。

文化站:负责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重点对校园周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进行查处。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售卖违法违规文化出版物,违法文化经营活动等问题进行查处。

安监办、派出所:负责校园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饮食店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村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各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建筑安全进行排查整治,负责对校园周边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学生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排查建档。

中小学校:负责校园周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对无证经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及时掌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情况,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拒绝将学生送至未经合法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并及时将所发现的向安全科技部门报告,严格校园周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及无证经营查处。

五、时间安排

(一)问题排查阶段(2024年2月底前)。各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形成排查资料,排查时有影像留存,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序时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5月)。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全面整治,有整改过程影像,有整改成绩资料,有汇报材料。要和排查出的问题相对应,做到立行立改,实行销号制度,形成闭环管理,迎接市、县牵头核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12月)。各责任单位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强化建章立制,形成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常态长效机制。

六、严格考核

加强督查考核。将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作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将对优化提升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问题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


附件:大东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摸排表

(此件公开发布)

大东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摸排表(1).xlsx

大政发【2024】1号 大东镇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docx

涟水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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