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枣矿集团新安煤业园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枣矿集团新安煤业园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枣矿集团新安煤业园区项目
二、采购编号:BOC-ZZ-2024-04
三、项目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场景建设,促进代发薪客群提升,带动我行个金板块业务发展,有力提升我行品牌形象、实现银行卡及手机银行获客、活客,薛城支行申请与枣矿集团新安煤业开展园区项目合作,为新安煤业投资食堂、考勤等系统,新安煤业在职职工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进行充值及展码消费,提升手机银行月交易客户,促进手机银行业务发展。该项目预算为29万元,合作期5年,主要实现以下功能:一是食堂超市综合消费场景,实现实体卡和电子卡通用;二是出入管理、访客管理实现刷卡扫码人脸验证身份;三是班车实现电子卡、实体卡乘车受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选取供应商数量:1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具有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开发、制作销售、系统集成服务的能力;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枣庄薛城区天衢商贸城天衢楼宇经济示范园13层
3.售价:采购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信用查询网站截图;④业绩合同。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的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整(北京时间)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15日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五楼会议室
(枣庄市市中区青檀路与文化路交界处)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632-*******
信函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302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联系人:李耀华 董晓君(技术)
联系电话:0632-******* 0632-*******
代理机构:山东盈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0632-*******
地址:枣庄薛城区天衢商贸城天衢楼宇经济示范园13层
邮箱:sdyyxm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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