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局拟采购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

2.金额:①年度法律顾问费不超过5万元(列入市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②案件代理费按件计算,另行结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市财政另行申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费用每件不超过8000元,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按一审收费标准的50%收计算。合并审理的,按1件计算。

3.采购需求:①参与甲方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项目,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②参与甲方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的研究、咨询,并出具审核意见书;③对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④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⑤协助甲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对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⑥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4.服务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

5.付款方式: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诉讼复议代理费用,按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要求,定期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熟练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事项,具有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报价书。法律顾问费按年报价、案件代理费按件报价。

3.业绩证明材料。行政机关、环保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主流媒体报刊,发表理论文章、典型案例、经验交流等证明材料;2人及以上法律服务团队证明材料。

4.承诺书。

四、投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事务所相关证件复印件(盖章);报价函须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公告期限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15点0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二楼225室法规宣传处(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锐冬(联系电话:********)。

七、成交原则

采取综合评审,以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文件为依据,对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附件: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评分表.docx

综合评审办法.docx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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