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三屯碑站,北至国际机场站,正线全长27.61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1座,一处车辆基地,一处停车场,两座主变电站。现有包括但不限于力学类、电学类、光学类、长度类、物理化学类等计量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检测约3148件次,以上数量、各项器具名称对应的型号规格等均以项目执行期间实际委外检测的数量及型号规格为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检定清单为准)。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一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力学类、电学类、光学类、长度类、物理化学类等计量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检测约3148件次,以上数量、各项器具名称对应的型号规格等均以项目执行期间实际委外检测的数量及型号规格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

2.3合同段划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资质),且提供CNAS认可证书及检测范围附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80%以上的量具的检定(校验)工作能力(须提供检测范围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轨道交通专业的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人员要求:

3.4.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含)以上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管理经验。

3.4.2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计量师证书或计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 年3 月04 日至2024 年3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13:30 时,下午15:30 时至19:00 时,在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3 月26 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608室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0991-*******186*****830136*****698

日 期:2024年3月04日


标签: 工器具 计量 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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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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