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街道办石湾社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石湾街道办石湾社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化州市石湾街道石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化州市石湾街道办石湾社区改造工程项目(委托编号:HZGPC1603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接受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采购项目内容:石湾社区改造工程。
2. 项目预算:人民币491025.78元。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提供的资料、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地点: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
3.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2)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6)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要带原件备查。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才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本中心接收投标申请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人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合格人条件由评委会决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668-*******
传 真: 0668-*******
六、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茂名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maoming.gdgpo.gov.cn,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七、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化州市石湾街道石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2. 联系人:梁先生
3. 联系人电话:135*****665
八、采购文件公示及下载: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https://yunpan.cn/OcPYmsqmvEfzXL (提取码:27dd)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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