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蓟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年实施方案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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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蓟州区海绵城市建设2024-2025年实施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4-XH-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蓟州区海绵城市建设2024-2025年实施方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4-XH-003 项目名称:蓟州区海绵城市建设2024-2025年实施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供应商须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上述(一)、(二)、(三)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3年度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到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或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继超 电 话:022-********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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