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税务中介服务项目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税务中介服务项目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税务中介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税务中介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服务范围:服务于三峡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包括单位: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务渝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务北碚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务长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务垫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鱼复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三峡悦来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水务集团龙兴排水有限公司), 因服务范围发生调整,根据投标价格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2.工作内容:

(1)提供202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包含三峡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2)为主管税务机关对甲方的纳税评估及稽查提供必要的财税技术支持 。

(3)对甲方重大投资提供咨询意见(非筹划)。

(4)对甲方重大合同、重大经济事项涉税提供咨询建议。

(5)定时传递与甲方相关的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及解读。

(6)通过电话、QQ 及微信解答甲方日常的涉税疑难问题,并根据甲方需要上门提供指导服务。

(7)每年向甲方财务人员提供2次针对性财税专题培训。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二年,合同每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须具有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3A级及以上的等级,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3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

3.4无重大违法活动,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

3.5投标人提供一个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相似的涉税专项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投标人自行承诺拟派往服务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税务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近3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3 月 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非现金扫码方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 月 8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柏溪村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138*****537

平台咨询: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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