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报废沼气池回填补助的公示
关于下达2024年报废沼气池回填补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海曙区优质高效农业推广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农〔2023〕163号),为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报废沼气池回填工作,拟将对宁波市海曙鄞江元辉猪场的废弃沼气池进行回填的实施单位宁波市海曙鄞江元辉猪场列入补助对象(详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时间:3月4日—3月8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宁波市海曙区农产品质量管理站来函、来电反映,电话:********。
2024年报废沼气池回填补助资金明细表
生产主体名称 | 实施单位 | 规模(m3) | 数量 | 补助金额(万元) |
宁波市海曙鄞江元辉猪场 | 宁波市海曙鄞江元辉猪场 | 沼气池100 | 2 | 1.0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标签: 报废沼气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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