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设企业首套印章刻制一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设企业首套印章刻制一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新设企业首套印章刻制(一标段) 采购项目预算:******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中标单位入驻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大厅,为市属首次注册登记企业提供刻制印章服务。宁乡市新设企业首套印章刻制划分为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新设企业首套印章刻制(一标段)和(二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的,只可选取其中一个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

3、服务区域:本标段服务的区域是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科受理登记的企业。

4、服务期限:一年。

二、相关标准

服务要求

1、中标企业承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派驻工作人员在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窗口提供印章刻制服务。

2、中标企业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3、采购人无偿提供服务窗口,并对服务工作进行监管。供应商自行解决电脑及打印机、复印设备、印章制作、刻制设备等日常必备办公用品。

4、采购人不提供印章加工场地,中标企业需自行准备场地。

5、供应商进驻后,服从宁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着装,佩戴服务标识标牌,注重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执行相应政务服务规范标准。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宁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要求,不得迟到早退。

6、在宁乡市民之家设立专门窗口,在接到《刻章通知》时间起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当天受理的办件当天全部办结。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驻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要求供应商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7、按照采购需求开展服务,不得从事与采购需求无关的服务,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强买强卖。

8、中标人向新设企业提供的首套(一套四枚)印章的刻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不得向新设企业另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质量要求

1、制作的印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刻制的印章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在使用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任何方面指控均由供应商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和印章使用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保证所刻制的印章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3、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套印章的质保期为1年。

4、在质保期内,如果印章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证实印章存有质量缺陷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并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解决办法,并纳入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所刻制印章的售后服务。

三、技术规格

项目

材料/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

数量

控制价

(上限值)

备注

企业公章

形状为正圆形,尺寸为42X42MM,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中间刊五角星,边框1MM,外边框加有防伪纹,下弧排印章备案编码;材质:印德美光敏

2000

70元

1、符合采购单位样章要求。2、本次清单数

量为暂估数量, 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供应商单项报价

中所有单项 均不得超过

预算单价。

企业发票专用章

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边宽1mm,外边框加有防伪纹,中间为税号(字体为Arial)、税号上方环排企业名称(仿宋体),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仿宋体),下弧排印章备案编码;材质:印德美光敏

2000

70元

企业财务专用章

形状为长方形,尺寸为35X18MM,边宽1mm,字体为楷体,下排为印章备案编码材质:牛角

2000

70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私章

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18X18MM,边宽1mm,字体为楷体,下排为印章备案编码材质:牛角

2000

60元

印章盒、袋

翻盖精装盒:长21x高8.5x宽9厘米,特种纸面压膜,压纹,内裱高密度纸板,内衬珍珠棉开凿,盖绒布; 手提袋:手提袋,长23x高20x宽12,厘米,250克荷兰白卡压膜,打扣穿三股绳

2000

20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按采购人规定交付

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中标企业承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派驻工作人员在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窗口提供印章刻制服务。

2、中标企业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3、采购人无偿提供服务窗口,并对服务工作进行监管。供应商自行解决电脑及打印机、复印设备、印章制作、刻制设备等日常必备办公用品。

4、采购人不提供印章加工场地,中标企业需自行准备场地。

5、供应商进驻后,服从宁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着装,佩戴服务标识标牌,注重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执行相应政务服务规范标准。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宁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要求,不得迟到早退。

6、在宁乡市民之家设立专门窗口,在接到《刻章通知》时间起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当天受理的办件当天全部办结。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驻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要求供应商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7、按照采购需求开展服务,不得从事与采购需求无关的服务,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强买强卖。

8、中标人向新设企业提供的首套(一套四枚)印章的刻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不得向新设企业另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质量要求

1、制作的印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刻制的印章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在使用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任何方面指控均由供应商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和印章使用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保证所刻制的印章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3、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套印章的质保期为1年。

4、在质保期内,如果印章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证实印章存有质量缺陷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并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解决办法,并纳入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所刻制印章的售后服务。

六、验收标准

按照行业相关规定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印章制作费用按实凭票结算,委托单位按季度支付相关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数量为预估数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设计,以及产品运输、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制作过程中,不得将印章内容和相关信息外泄。

5、应按公安定点印章刻制企业条例保密规责保密,不得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刻制同样的印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