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万寿园公墓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尚志市万寿园公墓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08G1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万寿园公墓改扩建工程已由尚志市发展改革局以尚发改发(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万寿园公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万寿园公墓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尚志市万寿园公墓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对现有基础设施改造、拆除原破损广场路面,重新铺装硬化广场和院面面积3300平方米;新建5000平方米蓄水池、修排水渠350延长米;新修墓区道路165延长米,并敷设排水管线;对拟建墓区低洼场地进行回填,回填面积13800平方米;新建墓室2512个砌筑土墙27道3000延长米,铺装墓内前人行道钢筋混泥土板层,面积57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5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16年11月1日,总工期15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违法犯罪证明、针对本工程的清欠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黑龙江鑫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外地企业除提供以上资料外,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其它:
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尚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尚志市万寿园公墓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国栋
联 系 电 话:131*****8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174号
邮 编:150600
联 系 人:王喜忠
电 话:****-********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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