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HYZX04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教导队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森林总队以后营【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教导队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
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
计划投资:6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永春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0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08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9日至2016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20日 至0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
联 系 人:袁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邓淳丰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201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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