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辽宁省绥中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由绥中交通局以绥交发【2016】27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地方配套及省补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辽宁省绥中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
2、招标单位: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绥中县;
5、工程概况:共61.95公里/26条。其中50.1公里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11.85为黑色路面工程,防护工程2.825公里。
6、计划工期:黑色路面工程:2016年6月1日--2016年9月15日;
水泥混凝土路面:2016年6月1日--2016年10月30日;
7、质量标准:路面工程达到合格级品;
8、招标范围:辽宁省绥中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2日8:30-16: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13:30时;
2、地点:绥中县交通局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 ,000.00元),须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188*****6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唐晓帆
传 真:***-********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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