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71破15号东莞法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粤1971破15号东莞法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东莞法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1月26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法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克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刘开坛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法克泰公司进行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克泰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注册号:441*****455988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12D6D84,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加工:光电产品、光学材料及制品、真空镀膜、表面处理材料、手机配件、玻璃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五金制品;真空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产销:真空镀膜设备及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山飞鹅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崔福顺,股东为崔福顺、刘敏。

二、财务资料

管理人可提供如下财务资料:

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会计凭证资料、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8年1月-2020年《高新技术认定专项鉴证报告》、2018年—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2020-2021《审计报告》。

法克泰公司前述财务资料目前均存放在住所地东莞市企石镇东山飞鹅南路1号,招募选定的审计机构需配合管理人清点并接收法克泰公司的财务账册等资料。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审计机构。

2、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审计工作的经验。

3、审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审计内容

核查截至破产受理日(或破产受理之月末财务结账日)法克泰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分析债务人亏损或破产原因,对法克泰公司的资产变动状况、财务收支、资金流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破产专项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债权审查,核查负债形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管理人核查的每笔债权形成独立的审计意见;

2、核查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详细情况,包括发生时间、业务内容、余额及余额构成情况、有无相关凭证等;

3、核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详细情况,包括购入时间、款项支付情况、现状、权属、大额资产处置过程等;

4、核查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详细情况,包括发生时间、业务内容、余额及余额构成情况、有无相关凭证等);

5、核查股东出资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

6、核查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涉及法克泰公司财产的无效行为、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是否存在个别清偿行为、12个月内是否存在可撤销行为;

7、核查法克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法克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的往来款项,不真实交易等;重点调查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从法克泰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财产,以及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

8、处理法克泰公司破产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法克泰公司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法克泰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咨询意见;

9、核查是否存在未确认的或有诉讼、担保等事项,重大未决诉讼、担保事项是否合理预计负债;

10、关注法克泰公司重大成本、费用的支出合理、合法性;

11、协助管理人完成相关诉讼,并出具诉讼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12、分析债务人亏损或破产原因;

13、 管理人按照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1)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2)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具体内容在双方委托协议中约定。

(二)审计完成期限

审计机构应合理审计专业胜任能力,委派具有破产审计经验的审计团队进行审计工作,在管理人通知启动本项审计程序后3天内签订相应的委托审计合同,并于接受委托之日起30日内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若管理人不解除委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则扣除审计费用的1%。

五、费用说明

1、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故本案审计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计算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若账册缺失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不予支付审计费用。

2、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函证费、快递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报价的审计费用之内。

3、费用支付时间:委托审计机构产生的费用在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4年3月8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两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律师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车站路碧桂园湾区国际1号2层

联系电话:138*****493

特此公告。

东莞法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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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摇珠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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