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医药代表登记建档下载材料
更新医药代表登记建档下载材料
各医药代表:
根据《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版)》要求,对医药代表登记建档材料进行更新,凡是负责在我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的医药代表,应先在采购管理部门登记建档(见附件1),填写《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建档信息表》(见附件2),并附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白底相片2张(相片附电子版)等材料进行登记建档,请还未办理备案的医药代表携带相关材料向我院采购管理部门(药学部或医学装备科)提出申请。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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