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国有农场大禹蚕种巩固提升四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欠发达国有农场大禹蚕种巩固提升四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大禹蚕种)巩固提升四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90.91%;自筹9.09%,招标人为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蚕种冷库、蚕种催青室、研学科普楼(装修、空调及消防设施、文化陈列与设备、图文与影像资料、钢结构进厅),户外科普(彩虹栈道、木平台、汀步、种植土、生态停车位、苗木、科普文化标识)、附楼维修、水池。总面积约1300平方。招标估算价:约396万元(其中设计费21万元,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费用约375万元。)
2.3 招标范围:欠发达国有农场(大禹蚕种)巩固提升四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①设计范围: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装修装饰工程及文化布展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和施工图设计。
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
②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装修装饰工程及布展工程等总承包(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③其他内容:工程报批前置条件编制,临时水电的办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4计划工期:13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16天,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登记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有效期内)或设计单位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上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施工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
3.3.3企业在/ 年 / 月 /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总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一个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3月5日至 2024 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2016号一楼招标代理室)获取,并向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资质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或设计单位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上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施工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主体中基本情况截图(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联合体协议书(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总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无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9:30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九里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2016号
联系人: 俞兴土 联 系 人: 尉宗财
电 话: 130*****770 电 话: 139*****205
招 标 人: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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