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工场扩建工程项目燃气空气处理机组招标公告
涂装工场扩建工程项目燃气空气处理机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涂装工场扩建工程项目燃气空气处理机组采购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RCFS-16306-3E
2.2 项目名称:涂装工场扩建工程项目燃气空气处理机组采购。
2.3设备主要规格及数量:燃气空气处理机组 4台
2.4 招标范围:燃气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就位安装,单机调试,配合系统联调及交验,直至甲方正常使用。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供货地点:招标人涂装工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沧海路1001号)。
2.6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总周期控制在3个月内。
2.7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 200万元人民币;
2)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
3)投标人具有10台以上燃气型热风机组产品的销售业绩,且无事故和投诉记录。(注: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类似业绩是指;型号规格相同或大于招标设备的);
4)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06日,每日09:00-17:00时,在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24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工大厦(********888)二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沧海路1001号 | 地 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
邮 编: | 邮 编: | 100861 | |
联 系 人: | 杨煜晨 | 联 系 人: | 黄翩翩 |
电 话: | ***-*********7071 | 电 话: | |
传 真: | ***-*********6767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a59518932@163.com |
2016 年 04 月 28 日
标签: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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