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年度中北镇社区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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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2024-2025年度中北镇社区工作人员配餐服务 (项目编号:JKX-**********)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中北镇社区工作人员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X-**********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中北镇社区工作人员配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万元
最高限价:28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5 285 餐饮服务 2024-2025年度中北镇社区工作人员配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小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采购。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到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
方式:(1)现场发售。 (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1)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送至jinkexintj@163.com。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文件领取表电子版。3)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文件领取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领取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文件。5)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津杨公路北
联系方式:133*****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青区海泰创新基地B2-3-8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电 话:022-********

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服务中心 配餐服务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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