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XMZS[CS]*******、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S[CS]*******

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物业管理服务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1(项) 物业管理服务 1,860,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采购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1)响应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04 至 2024-03-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15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3-15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仅接受被推荐的供应商参加,未被推荐的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3、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
4、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一路5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焱、李伊婷、曲昕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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