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局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载体和主要抓手。市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协调处理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事项,以身作则,带头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2、强化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以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工作为重点,专门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学习按计划有序进行。2023年,我局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浙江省综合执法条例》等内容,重点对《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加大频次进行集中学习。创办“资规讲堂”,每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授课,集中学习土地征收、土地利用、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实务等多项业务知识。
3、拓展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创建“我是温小资老师”资规普法讲师团,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结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每季开展一次特色普法宣传,如与中学生一起关注野生动物保护、耕地保护进小学生、测绘法讲座、宪法宣誓仪式。全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进行了全市排摸调研,为有地域特色、部门特点的普法阵地争创省级普法阵地品牌,今年新增瑞安市一处为省厅普法阵地。做好省市有关“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我局将《温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温州市区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标准》等决策事项列入目录化管理、公示,并按规定履行重大决策程序。
2、严格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法定程序。2023年代市政府草拟了政府规章《温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拟了《关于重新公布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导则》等相关文件。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13件。
3、推动业务改革创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以田长制为主要抓手,首创耕地保护巡查监管工作规程,落实“人防+技防”机制,完善耕地智保闭环处置机制;开展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海岸线动态监测试点城市试点,积极解决长期以来我市面临的耕地后备资源极度紧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巨大的发展制约;推进工业用地保障,推广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限地价竞税收等供地形式,联动市经信局力推“数据得地”快速供地机制,推动“工业上楼”, “拿地即开工”;实施用地规划审批“多合一”改革和不动产抵押全链风险防控机制改革,成功入选全省自然资源最佳法治实践名单。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工作,推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包括各处室、分局、县局的双随机联络群,对省厅、市监局每月下达的要求任务及问题及时更进,上传下达,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考核要求。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按时公示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国土、矿产、规划、林业、海洋在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等,通过互评互查、上级检查开展评查,并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进行通报。认真做好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评估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以查促改,全面提升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承接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土地审批“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
3、建立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制定出台《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审查全覆盖,今年对市本级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海域使用权审批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项目合同关口前移,实现全覆盖、全金额,共审查101份合同以及75份招标、磋商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715条。
(四)全力以赴做好应诉应复工作
1. 推动行政争议案件量和败复败诉率双下降。2023年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和败复败诉率比上一年度继续下降,在近5年内持续下降,案件量从2019年315件降至2023年171件,五年连续下降45.7%;败诉率从2019年15%下降至2023年3.57%,败复率从2019年30%下降至2023年8.62%。
2. 实行行政争议案件月工作例会和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法规工作例会,分管领导牵头逐件分析风险案件,采取应对措施。坚持败诉败复案件复盘,按照“谁败诉,谁复盘”的原则,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形成复盘报告,每月定期通报,有效提升了资规系统法规队伍业务提升和办案能力。
3.完善应诉应复工作机制。将我局委托各区(功能区)以及下放到各区(功能区)分局职能事项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及败复败诉率等,纳入各区(功能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去,实现“权责一致”,理顺考核口径;扩大行政首长出庭范围,直属分局主要负责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纳入市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范围,这既有利于加强与基层法院法官的沟通,也有效缓解我局行政负责人的出庭压力。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司法审查和执法要求日益严格,工作人员依法审批、依法办案、依法作为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查任务日益繁重,法制人才配备队伍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实现行政案件量持续下降,败复败诉率持续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实行季例会和通报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局沟通,及时化解案件风险。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在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等重点领域开展源头治理。
(二)进一步加强与市检察院合作,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自然资源领域涉及公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搭建联络平台,确定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加强业务交流,为检察机关提供规范性文件查询、业务咨询、政策法规解读等支持,并及时做好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进一步搭建法律协助平台,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深度合作,对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核提出更高要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四)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全体系统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每季度均有学习计划,全年各类法律实务培训学习不少于4次。尤其是今年新《行政复议法》实施,急需根据法律的重大变化开展实务培训,重设我局行政执法流程和格式文本,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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