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乌溪江西干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乌溪江西干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乌溪江西干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乌溪江西干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结余资金经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农[2015]45号文批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现经核准,就结余资金项目的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建人。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衢州市乌溪江西干渠管理处(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2招标范围

衢江区白马溪塘湖东、东干渠、玉夹等渠道改造工程,及其配套的量水堰和通信网络工程,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预算造价约为1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衢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目录》B组中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在衢江区招投标信息网(www.qjggzy.com)或衢江区政务网-招标采购(http://www.qjq.gov.cn/)下载招标文件(4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9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日)前到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现场交纳此次开标项目的席位费,电话:****-*******

4.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江区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账号:****************319;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衢江支行。”资金到账由区监管办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以及交纳年金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衢江区监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313办公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详见:

****************7">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超过上述时限未完成确认的投标人,一律视为放弃参与投标。(联系电话:****-*******,联系人:郑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6年5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乌溪江西干渠管理处

地址:振兴东路268号

联系人:汪剑

电话:****-*******

传 真:

代理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楼15层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

传 真:****-********

2016年4月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投标申请人应是《衢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目录》B组中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投标人应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个施工签约合同价(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干渠类似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业主出具的完工(或交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或监督意见,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
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衢江区、衢州市、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衢江区、衢州市、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为不同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由安全员兼任。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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