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食堂食品原材料2024年度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食堂食品原材料2024年度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现对我局2024年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大米类、调味料类、肉类、鱼类、家禽类、干货类、蔬菜类、面制品类、糕点类等)进行协议供货商询价采购。
一、供货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食品原材料需求
2024年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大米类、调味料类、肉类、鱼类、家禽类、干货类、蔬菜类、面制品类、糕点类等),每天早餐、午餐约40人。实际执行的采购内容和采购量按我局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配。
供货商需按照“食堂食品原材料协议供货报价表”(详见附件)的种类和商品名称分别报单价,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运输、税费、人员等成本。供应上述原材料以外的商品,按照云浮市中心市场价格计算。
三、供货要求
供货商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供应食品原材料,我局将与中标单位或个体商户签订供应协议,供应的具体要求另行约定。在协议期间,供货商必须在每月5日前把当月报价清单报我局作为结算依据,若经在云浮市中心市场进行物价调查发现供货价格比市场调查价格高,则取消供货资格并终止合作(以云浮市中心市场价格为准)。
四、供货期限
中标单位与我局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即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我局将对协议供货商每天配送服务的质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原材料的品质、新鲜度、数量、配送的时效性,对我局需求的执行情况,以及特殊情况供货商的配送配合度等。考核结果未达到我局要求的,我局有权要求整改,整改未经过验收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价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货商请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10:00前按照种类和商品名称、规格分别标明单价,并加盖公章,递交到云浮市河滨东路288号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5楼办公室(注明:食堂食品原材料协议供货报价),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料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恕不接受报价。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或文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公章,不按规定报价为废标,所有资料恕不退回。
六、评审办法
由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资料进行审核,采用供货商报价综合平均值以下最高的供货商。
七、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6-*******
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标签: 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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