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本溪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的公示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本溪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本溪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
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溪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
同省环保厅大气管理实时系统相连接,将我市各县区1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AQI数据通过手机客户端实时显示。
预算:10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为全面提升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管理能力,更好的提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环境管理。
2.本溪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实施运行后,将实现我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显示,为市领导决策和了解我市大气环境整体情况提供数据基础。
3.因辽宁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智能审核移动监管平台已经建立,我市1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向省平台传输数据,我市建立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从省监管平台读取数据。
4.省环保厅于2014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同西安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进行辽宁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智能审核移动监管平台开发建设,涵盖辽宁省、市、县三级,现该平台已经建设完毕,并实现了监控数据的实时传输。
鉴于以上原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手机在线系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西安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旺座国际城D座11层。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本溪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联系人:张智 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本溪市财政局采购办
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人:袁绍鹏 电话:024-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28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环保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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