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郑旗乡巨湾安置区施工招标公告

“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郑旗乡巨湾安置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郑旗乡巨湾安置区施工已由海发改发【2016】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国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原县“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郑旗乡巨湾安置区施工;

2.2建设地点:郑旗乡吴湾行政村;

2.3建设规模:安置62户239人。其中,院落工程:新建移民住房62套、每套60㎡;道路工程:硬化巷道2857.14米、宽度3.5米、厚度18厘米、15里面沙砾垫层;人畜饮水工程;排水工程:采取暗管排水、新建管道3600米、检查井75座、化粪池1座;配套设施:建设680㎡文娱广场1座、垃圾池15座;绿化工程:种植各种乔木1330株;能源工程: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2套、太阳能路灯22盏。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承诺书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样本),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在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万达中心C座20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郑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郑旗乡 地 址:银川市万达中心C座2001室

联 系 人: 田智坤 联 系 人:刘莉玲/马辉

电 话:135*****988 电 话:****-*******/181*****307

2016年04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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