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的询价公告

关于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的询价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三甲街道办事处

关于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的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三甲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管理,规范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街道对食堂食材实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各供货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大米;纯菜籽油、调味品、干杂、蔬菜、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鹅副产品等

二、采购时间: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三、采购标准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标一“长粒香”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 GB1536-2004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纯正菜籽油)菜籽王四级油。

3.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鲜活蔬菜。

四、报价文件递交

1、供货商应根据上述询价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包括:

(1) 填写报价函一份:填写报价单位简介表一份:

(2) 填写报价单:所列报价需低于或等于本县学生营养餐采购价格。

(3) 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 书面陈述食材供应承诺及优惠方案:

(5) 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①大米、菜籽油、调味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2、以上材料,报价单位应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在报价时间内递交。

四、询价时间

2024年3月11日上午10:00。

五、询价地点

织金县人民政府三甲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六、供货商确定

由三甲街道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情况按同等质量报价最低、服务方案最优确定供货商。

特此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三甲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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