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
聚丙烯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聚丙烯颗粒包装使用聚丙烯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聚丙烯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主要用于聚丙烯颗粒包装。
2、招标期限:2024年3 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3、招标范围:如下表
名称 | 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预估) | 执行标准 |
聚丙烯包装线FFS重载膜膜卷 | ※膜卷形式:M型薄膜袋; ※FFS膜卷重量>370KG ※优先使用至少30%LLDPE的薄膜; ※热封温度120-145℃,并在每膜卷标签上标注热封温度。 ※同一批次膜卷封口温差控制在±5℃以内。 ※热封时间≦1.1秒。 ※至少每季度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内容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膜卷配方比例发生变化提前告知,并重点标明。 ※两侧边缘折边处不允许出现侧边破裂。 ※FFS 的产品包装必须覆盖整个产品,外层用缠绕膜加硬质壳捆扎牢固,确保FFS 产品在贮运过程中不被损坏。 ※贮运工具及司乘人员应符合地方及甲方安全、环保、防疫等要求。 ※保证承载膜卷的托盘质量,不允许出现托盘损坏、散架等现象。 ※确保每卷膜卷标识的牢固性,避免丢失。 | ******kg | 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第1部分固体产品(Q/SY*****.1-2016)》中与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要求。 2、符合BB/T0058-2011(包装用多层共挤重载膜、袋)。 |
4、交货期: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中标候选人推荐建议通知中标候选人进行聚丙烯包装线试用,中标候选人收到招标人试用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第一次试用的FFS重载膜卷,如试用不合格,则试用次日起5日内交付第二批试用的FFS重载膜卷。试用合格后由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两次试用均不合格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合同签订后分批送货,第一批签订合同后5日内到货,后期收到计划单5日内到货。
5、付款条件:票到后第二个月月底付款,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质量保证:每批次都应有《质量检验报告》,质保期1年,每季度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内容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报告(CANS/CMA认可机构),买方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第三方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近一年年度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贸易商投标。
4、车辆送货必须符合国V及以上标准,满足公路运输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3家具有石油石化行业自动包装机生产线的FFS重膜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中含有大型国企或石油炼化企业的优先考虑)
注:(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业绩以销售发票显示数量为准,每张发票均需提供对应销售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2)每家业绩后附用户业绩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吹膜、印刷、压花、折边等全部工艺流程),吹膜生产设备不少于2套,(须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年生产能力≥5000吨/年,并提供生产线设计能力或企业年报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格式包含但不限于说明、图片、发票等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最低保证供货能力不少于700吨/年,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情况。(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具有相关出厂检测检验设备及专业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拉力机、摩擦系数检测仪、冲击试验机。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若提供证件未加盖本年度年审公章,须提供相应颁证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网上查询截图的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 月11 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营销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
(2)投标确认函(签字盖章),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提交。
(3)标书费交款凭证、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处指定账户。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招标项目编号---标书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 月20 日14: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营销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3天时,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处指定账户。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
七、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3 月20日14:00
开标地点: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天津大港油田莱特石油化工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滨海北路167-41
联 系 人:刘兆明电 话:022-********/138*****962
邮 编: ******
电子邮件: LTGS321@126.com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滨海支行帐 号: 0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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