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CNPE 烟台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招标编号:QT023JFR895C11506BD/GKZH-23ZXF272
2.2 项目名称:CNPE 烟台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3 项目概况: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烟台项目部职工餐厅位于现场北区,建筑面
积约 1722.47 ㎡,餐厅配备冷冻/冷藏库房、主副食库房、上下水、供电、空调、排风、
消防系统等设备设施,用餐时间为全年(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为正常在运
营食堂。
2.4 招标范围:
1、日常餐饮服务:
(1)招标人员工餐饮服务:实际人数因项目进展会存在增加或减少,除发生不可
预见的需求外,保证每个工作日(每周 5 天,周一至周五)为招标人职工提供早餐、午
餐、晚餐,小炒、主/副食品外卖服务等,供餐时间可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进行调整。如
果就餐人数或时间有较大变动时,招标人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服务承包方;服务承包方
菜谱将提前预先制定并送交招标人认可,特殊情况下,菜谱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加班餐及送餐服务:招标人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包括平时、周末及节
假日夜间 11 点前)工作或因工作需要无法在正常用餐时间前往食堂用餐,服务承包方
须根据招标人需要保障招标人员工的加班餐及现场送餐供给。
(3)公务用餐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及标准提供预定餐饮服务及应
要求提供自助餐、招待餐、风味套餐、特色面点、水果及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服务,费
用另行商定和结算。
2、餐饮延伸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向招标人员工提供其他餐饮相关的延伸服务,可
使用餐卡消费。
3、卫生服务:承担本食堂区域(包括外墙窗户的清洁)内的日常清洁卫生,负责
餐具、餐厅及厨房的卫生消毒工作并保存记录以备招标人月度检查。日常清洁所需的工
具和设备以及洗涤、消毒用品由服务承包方提供。服务承包方负责组织专业单位对食堂
油烟管道清洗(每季度一次)、四害消杀(每周一次),及垃圾清运(每天 1 次)。
4、垃圾清运:负责把餐厨垃圾放到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所,需提
供垃圾清运合同到招标人备案。
5、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于招标人提供的食堂设施及厨房设备,应严格按照使用
操作说明操作使用并定期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发生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经招标人
确认后报废并由招标人重新购买更换;如发生因服务承包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则由服务承包方负责维修或重新购置且必须保证食堂正常运营需求。合同终止后,服务
承包方对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应完好无损地归还,若因服务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坏,
由服务承包方赔偿,并须通过招标人检验、确认。
6、《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烟台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技术规格书》所包含的全部内
容。
2.5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烟台项目核电厂区内。
2.6 服务期:计划服务期限暂定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8 年 2 月 29 日,具体开始日
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842 万元整(其中暂列金含税金额为 60 万元),投标报
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
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
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2020 年 12 月至今至少有一项业绩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业
绩指有央企、国企、事业单位、学校供餐经验;已完项目提供签订合同封面及合同关键
页、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正在实施项目提供签订的合同封面及合同关键页。
(6)其他要求:2020 年 12 月至今项目经理至少有一项餐饮服务项目经理管理业
绩或酒店管理业绩;2020 年 12 月至今厨师长至少有一项厨师长管理经验业绩。(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封面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企业职务任命
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业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00—2023年12月20日16:00 (北京时间)。
4.2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
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
保密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盖章签署扫描件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
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平台无法上传,请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
gkjy_r@163.com。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
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
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
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CNPE烟台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购标款”。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一套投
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4.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4.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
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
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
号神舟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周慧敏
联 系 人: 孙晨、杨振、庞博
电
传
话: 010-88023871-8011
真:
电
传
话: 010-68118167/613810957288
真: 010-68118720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电子邮件: gkjy_r@163.com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CNPE烟台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国
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
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