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网律师咨询网络运营购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法网律师咨询网络运营购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法网律师咨询网络运营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3**********-********
项目名称:上海法网律师咨询网络运营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法网律师咨询网络运营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的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和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20号)和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沪府令[2022]63号)要求,市司法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 方式对上海法网律师咨询服务进行整体运营,为市民提供7×24小时网上法律咨询服务。上海法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需求导向,发挥专业优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6楼601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6楼6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2.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司法局
地 址:建国西路648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6楼
联系方式:182*****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雅
电 话:1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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