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用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用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松滋市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用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湖北松滋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采购人对松滋市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6-2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滋市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用车辆

三、招标内容:考试用车辆

(1)小型手动挡汽车4辆(C1)

(2)小型自动档汽车6辆(C2)

预算金额:75万元

注: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必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五、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转入到达下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181*****092********

并请注明“SZCG2016-24-1保证金”

注: 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2、开标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供应商报名领取谈判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2、获取谈判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

3、领取谈判招标文件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六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松滋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松滋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53*****606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330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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