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2026年)))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2026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2026年))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最高限价(元):25,500
采购需求说明应该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 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要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为满足沈北新区征地组卷需要,保障各项目顺利落地,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需委托第三方对本区域三年内征地约90个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1采购说明: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2026年)
服务地点:沈北新区
服务需求:为满足沈北新区征地组卷需要,保障各项目顺利落地,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需委托第三方对本区域三年内征地约90个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2、 服务期限
2024、2025及2026年
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
评估报告深度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成果文件份数及电子版∶符合采购人要求。
4、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政府机构登记备案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符合采购标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行业现行有效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三)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四)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交付时间为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时限提供,项目实施地点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
(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效率: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的计划要求落实
(六)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颁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2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七)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保持一致; 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026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政府机构登记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3.本项目为入围招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新北新区明珠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
邮箱地址: xdgj_LN@yeah.net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云莹、何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