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修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修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修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我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拟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编制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
(2)区级、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
(3)每个山洪灾害风险点安装1个简易雨量报警器(重点区域适当增加)、明白卡印发到户、预警设备等;
(4)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宣传防灾减灾、科学防御山洪等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工作;
(5)成果校审并修改;
(6)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其他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乙方应于汛期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编制以及区级、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的初步成果,并且完成服务内容第(3)、(4)点工作内容。
3.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山洪灾害风险点台账、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警系统、各宣传制品印发、信息录入、成果装订及山洪灾害咨询服务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个月,实际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为准。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和相关材料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社保购买记录及在职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禁止转包。
4.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8.提供企业近5年同类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服务期限、中标时间、中标价、服务主要内容等),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等)。
注:同类业绩是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文件编制类业绩,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如提供超过3项,按前3项计,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信息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注: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次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价,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材料发送至邮箱zjsw_tc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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