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皖01破25号合肥万晟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皖01破25号合肥万晟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合肥万晟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日作出(2020)皖01破申5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王祖培对合肥万晟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晟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2月21日下达(2020)皖01破25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基于对万晟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的研判,为了提高债权人的债权清偿率,本案引进投资人并达成以人民币2255万元受让万晟公司全部股权,化解全部债务的和解方案。该和解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但后续因投资人自身原因拒绝履行投资义务,导致和解协议无法履行。
故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现管理人按照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和解方案(即以2255万元资金取得万晟公司全部股权以化解万晟公司全部债务)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并将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万晟公司的基本情况
万晟公司是经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成立于 2004年10月28日,营业期限为2004年10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6******* ,法定代表人:张圣萍,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彭本新(认缴出资额37.5万元人民币,占75%)、张圣萍(认缴出资额12.5万元人民币,占25%),均已实缴,上述实收资本数据业经安徽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天信验字[2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住所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工业聚集区。经营范围:微电机制造;塑料制品、机械模具、五金加工、销售;举升机生产、销售;立体车库加工、钣金制品生产、加工。
二、万晟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一)主要财产情况
主要资产系位于肥西县官亭镇合六路的土地和厂房,财产评估总额为********.65元,具体分列如下:
1.货币资金总额6040.56元(破产受理之日前);
2.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09元(建筑物评估价值为********.36元、机器设备******元、其他地上附属物评估价值为******.73元);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元;
备注:上述第2项建筑物、地上附属物为万晟公司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工业聚集区合六路路旁北侧的1#、2#、3#厂房及办公楼,厂房建筑面积共9892.73平方米,办公楼共5层,建筑面积为3297.4平方米;上述第3项无形资产,为第2项万晟公司厂房及办公楼所在的面积为*****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结束时间为2063年12月3日。以上厂房及办公楼所处位置紧邻合六路主干道,交通便利,且均为腾空状态,可随时交付。
(二)主要负债情况
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负债总额为********.65元。具体负债分列如下:
1.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77元;
2.职工债权总额为*******.15元;
3.税收债权为*******.85元(其中社会保险费******.3元,税收******.55元);
4.普通债权37户,总额为********.88元。
上述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具备央企或国企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投资协议及/或提交投资承诺。
四、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债务人进行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分为意向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均缴纳至管理人账户(户名:合肥万晟机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75*****431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开发区支行)。
(1)意向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债务人投资的,应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为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意向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资信证明、投资人主体情况材料、代理手续等材料。
如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上述期间内缴纳意向保证金的,直接确定为入选投资人,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在上述期间内缴纳意向保证金的,管理人将进行投资人竞选,同等条件下,投资金额最高者为该项目入选投资人,同时管理人依据投资金额高低等因素依次确定备选投资人。确定入选投资人且入选投资人缴纳后续履约保证金后,备选投资人缴纳的意向保证金管理人在3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确定为入选投资人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且入选投资人应在确定为入选投资人之日起10日向管理人账户缴纳(补足)履约保证金贰仟贰佰伍拾伍万元(小写:225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代表最终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在重整或和解方案通过之日起5日内予以补齐)。足额缴纳(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接受债务人的资产现状,并同意按债务人资产现状进行交接。
未按上述约定缴纳(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退出,已经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且备选投资人自动依次替补为该项目入选投资人,并按照入选投资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申明: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联系人: 洪飞律师、姚吉志律师
联系电话:133*****978、138*****415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东怡金融广场B座37层
合肥万晟机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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