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卸载点机电、监控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卸载点机电、监控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卸载点机电、监控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 12: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3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186*****815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津榆支线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洪春 133*****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同 022-********、186*****815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pdf | ||
附件2 | 2024.3.5 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卸载点机电、监控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终版).pdf |
项目概况
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卸载点机电、监控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X-2024-01-003
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卸载点机电、监控等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前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本月(或上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津榆支线93号
联系方式:马洪春 13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联系方式:李同 022-********、18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同
电 话: 022-********、18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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