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对退役军人进行心理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对退役军人进行心理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对退役军人心理服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确定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心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
(四)公告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3年4月—2024年3月。
(二)服务需求:
1.为广州市花都区的退役军人开展心理服务工作。
2.为完成以上服务事项,需配置1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有提供心理服务能力的持证社会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和吸纳退役军人,年龄适当,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拟配置人员需经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
四、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良好纳税记录支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服务项目响应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情况需列明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花都区公益路12-2号)。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其他事项
1.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3.报价文件未进行密封的,直接视为废标。
4.报价文件未能完全响应服务要求视为废标。
5.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网页上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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