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切吉西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切吉西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切吉西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省共和县切吉风电场共规划了两个区域,分别是切吉西区风电场和切吉东区风电场。

切吉西区风电场位于切吉乡西北约40km处,总面积约64km,海拔高度3250m,规划总装机容量198MW,分别为茶卡风电场、切吉石乃海风电场、切吉敦曲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装机均为49.5MW,其中茶卡风电场已于2013年建成并接入茶卡110kV升压站(2x50MVA)的1号主变低压侧,茶卡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线路T接在关角~焦化的110kV线路上,经过焦化~乌兰110kV线路接入海西电网,茶卡110kV升压站的另一台主变预留为其他公司49.5MW风电场的接入。切吉石乃海风电场2015年9月建成,切吉敦曲风电场、茶卡盐湖风电场计划2016年6月建成。

切吉东区风电场位于切吉乡北侧约10km处,总面积约360km,海拔高度3190m,规划区域北侧有京藏高速G6线、国道109线通过,交通便利,运输方便。规划总装机容量为799.5MW,其中切吉一中队49.5MW风电场计划2016年6月建成;其余规划于2017~2020年全部建成。

按照黄河公司对切吉风电场的开发计划,考虑在东区风电场区域内建设切吉西和切吉东两座升压站,满足西区148.5MW和东区799.5MW风电的接入。

为满足初期建设的切吉石乃海、切吉敦曲、切吉一中队、茶卡盐湖共计198MW风电的接入,需建设330kV切吉西升压站,本次招标对切吉西升压站~塔拉750kV变电站送出线路工程进行招标,架空线路长度约111km,并随线路同步架设2根OPGW光缆。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新建330kV输电线路工程(330kV线路约111km,含2根24芯OPGW光缆约247km,24芯ADSS导引光缆约3km),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电网公司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含建设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材料的采购。其中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线路基础工程施工,杆塔组立及架线工作;采购包括工作范围内的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保证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性能满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确的性能指标。

1.2.2投标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送出线路(含通讯光缆)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电力部门批复意见、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及相关手续、土地证办理)手续办理、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材料采购、所建线路的线路参数测试、协调电力部门的质量监督验收、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1.2.3投标人负责330kV线路工程施工,直至线路正常投运,包括通讯光缆引至两侧变电站,不负责330kV线路保护定值计算。

1.2.4投标人负责采购线路施工材料,不含变电站330kV侧进线间隔设备(避雷器、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等)的采购。

与两侧变电站分界点为门型架,并将通讯光缆引至变电站通讯机房,引导光缆、接续盒、光纤熔接及连接附件均由投标人负责。

1.2.5 线路验收前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进行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及喷涂。

1.2.6投标人负责的其它工作

(1)勘测定界、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环境影响(含电磁辐射专章)、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预评价、土地预审、安全专篇报告编制及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

(2)投标人负责巡线检修道路、征地、政策性补偿及路径协议的签订。

(3)投标人负责监理(环境监理和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防雷监测等工作,并取得结论报告。

(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档案、土地验收等事宜。

1.2.7 工期安排

201661日开工,2016 1130日完工,具备送电投运条件,此期间完成本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并取得相关电力部门的批复意见。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资质的企业: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总承包业务的设计单位),如设计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进行线路施工(拟委托的施工单位还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一级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若拟委托的施工单位不具备一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可委托具有一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其他单位承担)。

1.5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1项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1.6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6426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654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6426日~201656日 8:30~11:30,14:30~17:30

1.9.4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整(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659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新能源集成公司办公楼门前集合,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察勘,交通工具各投标人自行解决。

联系人:司才宏联系电话:158*****645

1.1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 5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2其它

1.12.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2.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2.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晓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邮编:810008

1.13.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 妍





相关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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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切吉西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1.2.6投标人负责的其它工作

(3)投标人负责监理(环境监理和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防雷监测等工作,并取得结论报告。

变更为;投标人负责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测、防雷监测等工作,并取得结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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