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一批固定资产已超出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日常工作要求,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我单位拟处理报废该批固定资产,总计33项,总价值******元。欢迎各回收商就以下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内容进行回收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收事项及相关要求

1.回收资产内容详见附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发出公示后3个工作日后截止。

3.结算:回收商中标成交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把固定资产的回收款一次性支付给我单位。

4.回收商就此次回收需提供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若提供的材料虚假,回收商承担一切责任)。

二、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本次报价以最高价中标成交。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不包括运输等费用。

4.报价单需加盖报价公司公章。

有意向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信局报送报价函。(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3楼301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4年2月28日

标签: 固定资产报废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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