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高桥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高桥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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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现对(重招)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高桥)所需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003-1833-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高桥)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水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 *****立方米/小时
24.00
包1-处理装置总包\上海/漕泾化工一部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 ,高桥石化指定地点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
"

3.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4.生产商需提供:(1)生产工艺流程;(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以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5.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其中阻垢缓蚀剂(或同类药剂)必须为示踪显示的无磷药剂,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需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本标的物有效期内的易派客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其中缓蚀阻垢剂(或同类药剂)、杀菌剂(或同类药剂)、黏泥剥离剂(或同类药剂)需取得中石化水处理评定中心质量评定证书。
6."(1)有石油化工行业、且补水为长江(含太湖、杭州湾等支流)水系、且回用污水(冷凝水)占补充水比重大于40%、且设计处理量≥*****m3/h循环水处理总包项目、且具有含示踪剂无磷配方循环水处理总包业绩。请投标人提供用户评价或证明报告(明确体现水质及回用率,并加盖使用部门或主管部门的部门章)。
(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以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3月06日8:00到2024年03月13日16: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3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其中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为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纸质版和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1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18.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9.其他重要要求:

20.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_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_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_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五)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21.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秋月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wzjiangqy@sinopec.com

专业技术咨询:
单 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联 系 人:刘玥嵘
电 话:159*****832
电子邮箱:liqianlhecj.ql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5日
附件:
,上海

标签: 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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