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单 位 各 自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以 及 应 当 承 担 的 责 任 , 同 时 载 明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 位 的 具 体 工 作 分 工 以 及 各 自 分 工 所 占 合 同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 联 合 体 各 方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后 ,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者 以 其 他 联 合 体 成 员 的 名 义 投 标 。 不 同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各 单 位 只 能 承 担 各 自 资 质 类 别 及 等 级 范 围 内 的 工 程
3.5 ? ( 招 标 人 需 要 增 加 的 、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其 他 要 求 ) 投 标 人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指 联 合 体 双 方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 http://credit.zj.gov.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 ( 本 条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投 标 人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 提 供 投 标 人 本 项 目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之 间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 参 与 投 标 资 质 的 “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证 明 ”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 并 附 上 其 真 实 性 承 诺 ) 。 ( 须 在 投标承诺书第八点“其他”中自行填写真实性承诺)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 招 标 人 需 要 增 加 的 、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其 他 要 求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由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委 派 ;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