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需求调研讨论会通告秦妇政采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需求调研讨论会通告秦妇政采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需求调研讨论会 通告 (秦妇政采*******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需求调研讨论会 通告

(秦妇政采*******

各供应商:

我院拟对母婴专护师劳务外包服务进行选购论证。欢迎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尽快到我院采购办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

一、项目简介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科母婴护理师劳务外包

服务期:两年

项目预算:240万元/年

二、采购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括母婴护理师服务管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岗位及人员数量清单

产后康复科所需母婴护理师总人数,按照每月客户实际入住人数、天数,按服务期结束日结算模式,按照日均费用(从产妇入住产后康复科到出科实际入住天数计算28天、42天、56天),24小时在岗,岗位及人数清单如下:

房型

房间数

日/月

月总金额(元)

年度总金额(元)

普通标准间

8

舒适内外套

10

轻奢阳光房

6

豪华总统套

2

合计

26

3、工作内容

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岗位及需要人数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为产后康复科提供母婴护理服务。投标方所提供劳务人员须具有高级母婴护理师证、健康证、体检合格报告等经过招标方审核资质和遴选培训后方可上岗,上岗后严格按照各岗位职责要求工作,并接受招标人及中标人的双重管理。随着甲方业务量的增长,由院方酌情进行人员增加或减少。

2)中标方需为产后康复科免费提供产妇住院期间3天一对一免费陪护服务,如果工作中出现服务人员未按院方考核标准执行,招标人可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劳务外包合同(考核内容见附件)。

3)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委派工作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被招标人认定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该员工,并要求投标人重新委派新的合格人员。

4)投标人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开展服务及工作,必须使用投标方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及开展工作。

5)投标方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追究责任。

6)投标方委派人员不遵守招标方内部管理制度,给招标方造成较大影响或者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投标方弥补一切损失。

7)母婴护理师服务负责产妇和新生儿的生活照顾,因陪护人员工作疏忽导致产妇及新生儿发生意外伤亡或产生客诉时都由投标公司全权负责自行处理。母婴护理师服务内容包括产妇的按摩、中药泡脚、中药泡手、中药护发等,和新生儿的抚触、保健推拿、沐浴、视觉锻炼、听觉锻炼等,并能够完成院领导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8)服务的时效性:中标人应保持 24小时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 2小时内响应。

4、委派劳务人员的要求

1)所有委派人员必须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母婴护理师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持健康证上岗,年龄55岁以下,其中委派人员中年龄在55-60岁离退休或已缴纳保险(但必须上意外险),并承诺每年为员工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要求具有母婴护理师证书,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3)所有委派人员由投标方统一提供工作服装,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投标方须按照具体岗位及人员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节假日加班及休息日加班费、补助、奖金等)。及时办理涉及员工在失业、工伤、生育期间所享受的国家规定相关待遇;未符合退休条件的派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5)中标人应提供法务服务,负责处理委派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事件及法律咨询,避免妨碍招标人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人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5、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劳务总体外包,投标报价应包括工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意外险、福利(节假日加班及休息日加班费、补助、奖金等)、管理费等的全部费用,工资标准不低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参照现有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及各项福利待遇做好人员稳定方案,奖金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委派人员工作表现加以评定考核后报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对委派人员进行奖金发放分配(奖金额度应不低于工资和社会保险合计的15%)。本次招标为壹年期费用报价。投标报价必须明确各岗位人员具体工资、保险、奖金等福利待遇,并与实际发放给委派人员的工资、保险、奖金等福利待遇相符。

三、结算方式

招标人根据劳务需求按月下达委派人员通知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通知的人数委派劳务人员,并按委派人数、各工种及岗位工资计算应支付的劳务外包费用,按月提交招标人审核,招标人根据当月实际符合要求的在岗人数于次月10日内与投标人结算费用。

四、合同的签订及权利义务

采购完成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管理服务工作及制度落实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人对招标人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的责任,如属于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中标人要积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法规》、《育婴师工作守则及行为规范》、《母婴护理师工作制度及流程》的规定,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学习与培训工作,未按照以上操作规程操作导致母婴受到伤害或伤亡,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发生工伤工亡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及全部经济赔偿。中标人管理工作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1、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违反此项考核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未按医院要求配备劳务人员、限期三个工作日整改配齐,未整改,未配人员时段按天扣除该岗位劳务费用;

3、特殊岗位持证上岗,违反者停止工作,1人次处罚500元同时按天扣除该岗位劳务费用;

4、劳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参考医院处罚金额及标准;

5、中标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此项单人单次处罚200元,同时立即做出整改;

6、劳务人员对产妇及新生儿的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操作规范,不按规范操作的单人单次处罚200元。

7、劳务人员行为不检影响院方声誉,一经发生单人单次处罚500-1000元。

8、投标人应给劳务人员上相应社会保险,由此引发的各项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9、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失,或者造成泄密、管理制度外流,或者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等,投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0、招标人每月支付的服务费实行与服务考评结果挂钩制度。

资质要求:

加盖公司鲜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含公司及授权公司资质,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代理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方式:

各报名供应商需将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至PDF文件中,并将下列《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存入WORD文档中,同时发送至qhdfycgb@163.com邮箱,现场及邮寄报名不予以接收。

母婴专护师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报名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联 系 人:采购办 郭鸿廷

联系电话:033*****307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

采购办

2024年3月5日

标签: 需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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