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环保(集团)靖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钻井岩屑(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环保(集
团)靖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钻井岩屑(污泥)处置。具体工作包括:钻井岩屑(污泥)的上料、垃圾分拣; 皮带巡检;外购药剂卸车及出入库(含场站内所有进场药剂),药剂添加;废弃塑料布及铁
料等杂物的收集;填埋场内机械推送料、摊铺、分层碾压及整理,处置工作结束后对设备本 体及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的清理等与钻井岩屑(污泥)处置相关的工作。处置过程所需的机械
及其燃料、司机和操作人员(不包括操作室人员)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岩屑正常处 置工作的前提下,配合场站进行设备检维修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环保(集团)靖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钻井岩屑(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环保(集团)靖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钻井岩屑(污泥)处置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合格的年检报告书)、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等基本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供本企业为其已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业绩要求:提供 2021 年起至今业务、业绩合同;
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投标单位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
7、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另带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
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法人章),谢绝邮寄。领取地点:榆林市长城南路翰庭大厦九楼 90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长城南路翰庭大厦九楼 9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长城南路翰庭大厦九楼 901 室
七、其他
本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媒介上发布。投标企业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申请人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 3 楼,E18、E19 窗口
办理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 0912-
*******、029-
******** 或 4006-369-888(陕西 CA 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现场报名
时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回执单》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环保(集团)靖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党群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环保(集团)靖边大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阳光商务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何彩霞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长城南路翰庭大厦九楼 901 室
联 系 人: 张娟